放大鏡
|
A-
A
A+
|
繁體中文
繁體中文
简体中文
Português
Toggle navigation
建築、工程及城市規劃專業委員會
最新消息
關於委員會
建築、工程及城市規劃專業委員會簡介
建築、工程及城市規劃專業委員會的職權
專責委員會的職權
建築、工程及城市規劃專業委員會成員名單
資格制度介紹
都市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的資格制度簡介
專業資格認可和登記的規定及程序
專業資格認可實習
專業資格認可考試
專業資格認可實習導師
特別培訓
持續進修活動指引
統計數字
都市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專業登記及註冊
持續進修活動認可狀況
公共服務
服務申請手續
持續進修活動認可名單
已登記導師名單
常見問題(Q&A)
表格下載
網上服務
相關法例
相關連結
聯絡我們
您在此:
主頁
>
關於委員會
> 建築、工程及城市規劃專業委員會的職權
建築、工程及城市規劃專業委員會的職權
委員會具有下列權限:
制定、核准並命令公佈委員會內部規章及實習規章;
審查實習申請人和登記申請人的學歷;
對參加實習的申請、登記的申請及註銷登記作出議決;
組織認可考試;
發出專業證明;
統籌持續進修及實習期內的相關培訓工作;
認可澳門特別行政區或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的其他實體舉辦的持續進修活動;
促進與其他國家或地區同類機構訂立協議;
行使法律賦予的其他權限。
私隱聲明
使用條款
聯絡我們
網站地圖
最後更新:2024-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