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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都市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專業人士的規定

日期: 2024-07-11
上載日期: 2024-07-11

自第 1/2015 號法律《都市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的資格制度》(下稱“《資格制度》”)實施至今,已有超過2,700人成為相關專業人士。在本澳,要成為都市建築及城市規劃十三個範疇的專業人士,須根據法律規定進行實習(至少兩年全職或五年非全職)及參加考試(包括筆試及面試),通過考試後便有條件取得專業資格;辦理註冊後,就可執行職務,在專業崗位上作出貢獻。
 
專業人士執行職務須登記及註冊
本澳居民要獲得包括土木工程師、建築師及機電工程師等相應的專業職銜,前提條件要取得法律規定的學位,並完成至少兩年全職實習或五年非全職實習。
相關人士須於提供實習場地的實體 (即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建築、城市規劃或工程的事務所,或相關範疇的公司和企業主等)展開實習期,由已登記的合資格導師指導(現時已登記的實習導師超過700位),期間除參與專業實務工作外,完成實習期後須提交報告,當中載有參與項目及時數,以及導師意見等資料。
完成實習後可參加認可考試,由筆試及專業面試組成。筆試包括各專業範疇的特定內容,以及與所從事相關職業有關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現行法例及規章,而專業面試則涉及實際個案的解決方法等,例如分析、評估及計算所屬專業範疇數據、繪製設計圖及效果圖、根據技術指標及要求編製及規劃方案、對具體問題模擬分析及提出對策等。
上述專業資格的認可及登記程序由建築、工程及城市規劃專業委員會(下稱 “委員會”)負責執行。相關人士完成實習及通過考試後,經委員會決議通過及發出專業證明,正式獲得所屬範疇的專業資格。
具專業資格的人士若計劃從事計劃編製、工程指導及工程監察職務,還須於土地工務局註冊,成為註冊技術員。
為提高已註冊技術員的專業水平,更新從事職業的知識,“資格制度”規定持續進修的要求。已註冊技術員須每兩年參與總時數不少於五十小時的持續進修活動,以作為註冊續期的要求。專業委員會至今共處理超過5,300項持續進修活動申請。
 
至今逾2,700位專業人士已登記
自法律實施以來,包含透過過渡規定取得專業資格在內,至今已有超過2,700位不同範疇的專業人士完成登記及取得專業資格。委員會至今已舉辦5屆資格認可考試,投考人數按年遞增,總投考人次為741人,總通過人數為310人,平均合格率為41%。如欲了解上述有關資訊及統計數據等資料,請查閱委員會網站(www.caeu.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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