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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建筑及城市规划专业资格制度施行顺利

日期: 2016-12-09

第1/2015号法律《都市建筑及城市规划范畴的资格制度》(下简称“资格制度”)于去年7月1日生效至今近一年半,已有近2000位相关专业范畴人士完成资格认可及登记,当中1100多人并已到土地工务运输局註册,相关工作进展顺利。

特区政府期望透过资格制度的建立,配合社会发展、有效规范相关行业,提高建筑及城市规划专业的地位,并最终达至与国际接轨、将澳门提升为专业型城市的目标。资格制度并设有过渡制度,对符合规定已按《都市建筑总章程》进行註册的人士提供了保障,从而确保了新旧註册程序的顺利衔接。

根据资格制度规定,专业资格透过认可及登记的方式取得,由建筑、工程及城市规划专业委员会负责执行有关程序,而执业资格则透过于土地工务运输局註册取得。截至今年10月,共有1993位都市建筑及城市规划范畴专业人士完成资格认可和登记,当中土木工程师856人、建筑师363人、机电工程师252位、电机工程师及机械工程师分别有199位和187位。(详见附表一)已註册人数则有1174人。(详见附表二)

除符合登记的过渡制度人士外,具备专业学歷的人士,在申请办理资格认可及登记前,必须完成实习及认可考试合格,而实习须在合资格的导师指导下进行。截至今年10月,已有120位专业人士登记成为实习导师,也陆续有申请人获批准参加实习。与此同时,法律生效之日(2015年7月1日)未在工务局註册或註册未满一年,根据规定,须先参与由土地工务运输局举办的特别培训才能进行註册或註册续期,至今共举办了14班特别培训,845人次参与。

有关资格制度和建筑、工程及城市规划专业委员会的专门网页(www.caeu.gov.mo)亦已经开通,以“最新消息”及“常见问题集”等栏目资讯,更详细向业界和公众说明资格制度运作情况。如希望进一步了解详情,可透过电话(85903800)、电邮(info@caeu.gov.mo)或传真(28524144)查询。
 

附表一.截至2016年10月各专业范畴已登记人数

专业范畴 (批准登记)

人数

土木工程学

856

建筑学

363

机电工程学

252

电机工程学

199

机械工程学

187

城市规划学

40

环境工程学

46

景观建筑学

14

交通工程学

11

化学工程学

11

消防工程学

10

工业工程学

3

燃料工程学

1

总数

1993

 

附表二.截至2016年10月已註册人数

专业资格

人数

土木工程师

528

建筑师

251

机电工程师

163

电机工程师

98

机械工程师

116

景观建筑师

5

化学工程师

6

消防工程师

5

工业工程师

1

燃料工程师

1

总数

1174

 

专业委员会运作有序

建筑、工程及城市规划专业委员会(下称 “委员会”)是根据第1/2015号法律《都市建筑及城市规划范畴的资格制度》设立,委员会为公共行政当局的合议机关,以进行都市建筑及城市规划范畴的资格认可和登记。

委员会设立登记委员会和实习及持续进修委员会共两个专责委员会。其中,登记委员会负责审查登记申请人的学歷及资格,至今处理了2326个资格认可和登记申请个案。实习及持续进修委员会审议登记成为实习导师和参加实习的申请,以及统筹持续进修及实习期内的相关培训工作,至今处理了40项持续进修活动认可申请。

委员会是由公共行政当局的代表,以及都市建筑及城市规划范畴私营部门的专业人士构成。十三名成员其中七名为公共行政当局的代表,其余六名为私营部门的专业人士。主席及副主席分别从公共行政当局代表及属私营部门专业人士的成员中以公佈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的行政长官批示委任。属私营部门的成员应具有都市建筑或城市规划范畴的适当经验,且为该等范畴公认杰出及具备适当资格的专业人士。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可续期。

 

特别培训课程

建筑、工程及城市规划专业委员会